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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作者:信息部 发布日期:2006-10-9
所属栏目:专科会员服务
专科会员发展办法
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专科会员发展办法 2003年12月6日
根据《中国医师协会章程》、《中国医师协会二级机构管理规定》的规定;为了繁荣我国的美容医学、整形外科、美容应用材料及美容化妆品等方面的专科事业,促进分会各项活动的开展,经中国医师协会授权,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实行会员制并制订了本办法。
一、专科会员条件 1.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医学美容与整形及相关专业的执业医师。 2.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参加本会活动。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3.其他医学团体的会员,符合本会会员条件者,可跨会申请为本会会员。 4.从事美容医学临床专业并取得“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的医师优先。
二、会员的类别 1.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专科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2.申请成为普通会员者必须符合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专科会员的条件。 3.荣誉会员必须是对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做出重大贡献者,须由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2名以上常委提名,并经常委会批准。
三、会员的权利 1.享有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对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享有获得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奖励的权利。 4.优先参加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组织举办的国内、外有关学术活动。 5.优先在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有关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取得有关的学术资料。 6.得到行业信息,享有行业的法律援助; 7.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的义务 1.遵守中国医师协会章程。 2.遵守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的决议、决定,完成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所委托的工作。 3.参加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组织的有关社会公益活动。 4.按期交纳专科会员费。 5.为发展本会事业自愿捐款及募集资金。
五、入会手续 1.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直接向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提出申请,经2名分会专科会员介绍,所在单位同意,报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办公室审批后才能成为专科会员。 2.当接到批准为分会专科会员的通知后,应及时交纳会费,才能享有会员的权利,并领取专科会员证书。
六、管理 1.专科会员在中国医师协会指导下,由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统一管理。 2.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常委会设立办公室,实施具体管理工作。
七、会费及使用 1.会费由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常委会确定,经中国医师协批准后执行。普通会员每年360元,荣誉会员免交会费。 2.会费统一交于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办公室,并开具会员费收取的专用收据。 3.会费每年交纳一次。 4.会费的使用:(1)开展学术活动。(2)会员福利:免费发放通讯、减免本会组织的学术活动注册费、会员的法律援助等。(3)奖励有成就的会员和优秀学术论文。(4)本会专科会员的管理费用。 (5)用于对会员的其它服务。
八、退会 1.会员有退会自由,可向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常委会提出申请后实施。 2.不交纳会费的会员,视为自动退会。重新交纳会费,可恢复会员资格。 3.会员严重违反中国医师协章程,损害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的声誉、利益,经会员管理部门核实,并经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常委会批准,取消其会员资格。
九、联系方式 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号锦秋知春3号楼1201室,邮编:100088。电话:010-82356836,传真:010-82356835,E-mail:cjy@cmda61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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