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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作者:信息部 发布日期:2006-10-12
所属栏目:援助修复中心
美容与整形援助修复中心援助流程
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 “美容与整形援助修复中心” 援助流程
为了更好的达到援助修复中心救助患者、援助医师的目的、更好的为医师与患者服务,特规定援助修复中心的援助流程。 一、修复流程: 1.由患者向全国各地的援助修复中心提出修复申请,申请中写明受损程度、初次手术地点、时间、及手术施行者; 2.援助修复中心在接到申请后派专人对提出申请者进行认定,并由专人负责联系日后事宜; 3.组织全国或当地挂牌专家、律师组成鉴定小组对申请者受损程序进行鉴定; 4.由鉴定小组确定是否进行修复,对确定可进行修复的患者出具鉴定意见,并指定专家为其进行修复; 5.患者持鉴定意见找指定专家修复,并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 6.如患者需要免费修复,则需要由援助修复中心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方可施行; 7.如当地的援助修复中心难以修复患者,可向分会的全国援助中心申请委派其他专家施行,专家的差旅费用由当地援助修复中心负责,特殊情况可由全国援助中心基金协助解决; 8.修复完成后拍照存档(建议使用专业的医用相机,以保证相片的存档质量及时效),可供日后学术交流使用。 二、援助流程: 1.由医师向全国各或地的援助修复中心提出援助申请,申请中写明初次手术地点、时间、及患者情况; 2.援助修复中心在接到申请后派专人对提出申请者进行认定,并由专人负责联系日后事宜; 3.组织全国或当地挂牌专家、律师组成鉴定小级对申请者受损程序进行鉴定; 4.由鉴定小组出具鉴定意见; 5.医师可选择由专家协助修复患者或由专家直接修复患者,如果是医患之间的法律纠纷,医师可选择相应的律师进行协调,费用由医师承担; 6.如当地的援助修复中心难以修复患者,可向分会的全国援助中心申请委派其他专家施行,专家的差旅费用由当地援助修复中心负责,特殊情况可由全国援助中心基金协助解决; 7.修复完成后拍照存档(建设使用专业的医用相机,以保证相片的存档质量及时效),可供日后学术交流使用,医患纠纷解决完成也要形成将事件情况做出书面总结存档。
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 2005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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