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意义
倡导行业自律,以德执业,塑造美容与整形行业的良好形象。
二、参加对象
1.机构: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单位会员;
2.人员: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会员;
3.相关生产企业: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企业会员单位;
4.愿意加入“承诺诚信”的单位、医师或企业。
三、医疗美容与整形机构承诺诚信内容、义务、回报条件
1.承诺诚信内容
(1)把人民群众的健康放在首位;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真实、诚信的广告宣传;
(4)尊重求医者的知情权、隐私权;
(5)热情、周到、规范的技术服务;
(6)使用合法的美容与整形材料与器械;
(7)聘用有资质的医技人员;
(8)公开合理的收费价格;
2.单位义务
(1)将承诺诚信的内容公示于机构的显要位置;
(2)自觉遵守承诺诚信内容;
(3)接受社会的监督与检查;
3.回报条件
(1)可获得“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承诺诚信机构”版匾;
(2)可获得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颁发承诺诚信机构证书;
(3)可以用“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承诺诚信机构”进行宣传;
(4)可获得分会将承诺诚信机构在大众媒体上集中公示的权力;
(5)可获得在分会网站公示及宣传机构的机力;
四、美容与整形医师承诺诚信内容、义务、回报条件
1.承诺诚信内容
(1)把人民群众的健康放在首位;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尊重就医者的知情权、隐私权;
(4)热情、周到、规范的技术服务;
(5)使用合法的美容与整形材料与器械;
2.医师义务
(1)将承诺诚信的内容公示于办公室的显要位置;
(2)自觉遵守承诺诚信内容;
(3)接受社会的监督与检查;
3.回报条件
(1)可获得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颁发承诺诚信医师证书;
(2)可以用“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承诺诚信医师”进行宣传;
(3)可获得分会将承诺诚信医师在大众媒体上集中公示的权力;
(4)可获得在分会网站公示及宣传的权力;
五、美容与整形相关企业承诺诚信内容、义务、回报条件
1.承诺诚信内容
(1)把人民群众的健康放在首位;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真实、诚信的广告宣传;
(4)热情、周到、规范的技术服务;
(5)公开合理的产品价格;
(6)接受社会的监督与检查;
2.单位义务
(1)将承诺诚信的内容公示于企业的显要位置;
(2)自觉遵守承诺诚信内容;
(3)接受社会的监督与检查;
3.回报条件
(1)可获得“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承诺诚信企业”版匾;
(2)可获得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颁发承诺诚信企业证书;
(3)可以用“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承诺诚信企业”进行宣传;
(4)可获得分会将承诺诚信企业在大众媒体上集中公示的权力;
(5)可获得在分会网站公示及宣传的权力;
六、参加活动办法
1.参加对象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分会申请;
2.获准后按照本办法的承诺诚信内容和义务执行;
3.经本分会认证后,可获得牌匾和证书;
4.本分会每年将对参加活动的机构、个人和相关企业进行认证检查。
七、监督与检查的管理办法
1.分会将委托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当地医师协会、分会联络处、分会委员对承诺诚信的机构及人员进行不定期监督与检查;
2.对部分不遵守承诺诚信内容的机构与人员,监督与检查人员有权促其整改;
3.对完全不遵守承诺诚信内容的机构与人员,监督与检查人员有权报请分会取消及资格,并在分会及媒体上公示;
参加承诺诚信工程的单位需与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签订承诺诚信机构“承诺书”和“协议书”,本“承诺书”和“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由承诺单位保管,一份由分会保管,一份交中国医师协会总会备案。
参加承诺诚信工程的医师需与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签订“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承诺医师保管,一份由分会保管。
本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活动的解释权在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
凡符合参加活动条件的机构或人员,可向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办公室申请。
本活动不收费(牌匾及证书的成本费除外)。
中国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
|